文章·资料 电脑软件 手机软件 网站源码




    本 站 搜 索
   推 荐 文 章        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
    文 章 阅 读 排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
  第四章 附则   第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
  第二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 ..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
  第五章 罚则   第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
《农村公路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1..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
第三章实施措施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
第七章附则 第一百零四条国..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
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
 文 章 信 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章 促进就业
评论()〗〖留言〗〖收藏
〖文章分类: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阅读选项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文章作者:全国人大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更新日期:2010-12-25
〖文章浏览:〗〖发送文章〗〖打印文章
上下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目录2010-1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章 附则2010-12-26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 总则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章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 司法保护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201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