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中心
] [
发布文章
][
发布软件
] [
中文繁體
]
文章·资料
电脑软件
手机应用
网站源码
电脑·手机·网络
学习
话题
娱乐
故事
文化·历史
国学典籍
法律法规
操作系统
网络
办公·文件
音频视频
图形图像
编程·数据库
硬件·驱动程序
行业
教学学习
游戏
鸿蒙
安卓
苹果
其他
HTML·CSS·JavaScript
PHP
.NET
ASP
JSP
本 站 搜 索
推 荐 文 章
More...
我们为什么要读书?这是让我印..
我一直有每天看书的习惯,即便工作..
没有努力过的人,不配谈运气
之前,我开过一间自己的摄影工作..
真正的出路,是走出自己内心的..
前段时间,朋友小琳打来电话向我..
不害怕改变,才是给自己最好的..
1 前几天,有个新婚不久的读者..
用多长时间,可以成为一个很牛..
1 一年时间能不能改变一个人?..
你对人生将就,人生也会对你将就
1 前几天和朋友去附近一..
文 章 阅 读 排 行
管理好自己,是一个人的真本事
人生,其实是一场自己跟自己的博弈。..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伍思凯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没有承诺 ..
现在什么网络平台是替代论坛的
以前不管你玩啥研究啥,都很容易找到..
常见国产数据库(达梦数据库、Ki..
一、传统关系型(信创/政务/金融主力) ..
《列子》杨朱第七
杨朱第七 【原文】 ..
《六韬》卷六 犬韬 教战
卷六 犬韬 教战 ..
文 章 列 表
文章作者
阅读统计
更新日期
《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八 牛马踏死
宋·宋慈
213
2011-01-02
卷之五 三十八、牛马踏死 【原文】 凡被马踏死者,尸色微黄,两手散,头发不慢,口、鼻中多有血出,痕黑色。被踏要害处便死,骨折、肠脏出。若只筑倒或踏不着要害处,即有皮破、瘾赤黑痕,不致死。○驴足痕小。 牛角触着,若皮不破,伤亦赤肿。触着处多在心头、胸前,或在小腹、胁肋亦不可拘。 【白话文】 ..
《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七 硬物瘾痁死
宋·宋慈
228
2011-01-02
卷之五 三十七、硬物瘾痁死 【原文】 凡被外物瘾痁死者,肋后有瘾痁着紫赤肿,方圆三寸四寸以来,皮不破,用手揣捏得筋骨伤损,此最为虚怯要害致命去处。 【白话文】 凡被外物瘾坫?瓦死的,肋后有瘾坫?瓦着的紫赤肿块,方圆约三寸四寸开外,皮不破,用手揣捏得到肋骨伤损,这最是虚弱要害致命的去处。
《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六 外物压塞口鼻死
宋·宋慈
232
2011-01-02
卷之五 三十六、外物压塞口鼻死 【原文】 凡被人以衣服或湿纸搭口、鼻死,则腹干胀。 若被人以外物压塞口鼻,出气不得后命绝死者,眼开睛突,口、鼻内流出清血水,满面血荫赤黑色,粪门突出及便溺污坏衣服。 【白话文】 凡被塌压死的,两眼脱出,舌也出,两手微握,遍身死淤血紫黯色,或鼻中有血或清水出..
《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五 塌压死
宋·宋慈
256
2011-01-02
卷之五 三十五、塌压死 【原文】 凡被塌压死者,两腿出、舌亦出,两手微握,遍身死血淤紫黯色。或鼻有血,或清水出,伤处有血荫、赤肿,皮破处四畔赤肿。或骨并筋皮断折。须压着要害致命,如不压着要害不致死。死后压即无此状。 凡检舍屋及墙倒石头脱落压着身死人,其尸沿身虚怯要害去处若有痕损,须说长阔分寸,作坚硬..
《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四 跌死
宋·宋慈
198
2011-01-02
卷之五 三十四、跌死 【原文】 凡从树及屋临高跌死者,看枝柯挂掰所在并屋高低、失脚处踪迹,或土痕高下及要害处,须有抵隐或物擦磕痕瘢。若内损致命痕者,口、眼、耳、鼻内定有血出。若伤重分明,更当子细验之,仍量扑落处高低丈尺。 【白话文】 凡从树上和屋上高处失足跌死的,要看验树枝上挂绊的痕迹和..
《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三 受杖死
宋·宋慈
303
2011-01-02
卷之五 三十三、受杖死 【原文】 定所受杖处疮痕阔狭,看阴囊及妇人阴门,并两胁肋、腰、小腹等处有无血荫痕。 小杖痕,左边横长三寸,阔二寸五分。右边横长三寸五分,阔三寸。各深三分。 大杖痕,左右各方圆三寸至三寸五分,各深三分,各有脓水。兼疮周回亦有脓水淹浸、皮肉溃烂去处。 背上杖疮,横长..
《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二 验罪囚
宋·宋慈
229
2011-01-02
卷之五 三十二、验罪囚 【原文】 凡验诸处狱内非理致死囚人,须当径申提刑司,即时入发 铺。 【白话文】 凡检验各处监狱里非命致死的囚犯,须得直接申报提刑司,实时把申报文件交付发递铺递送。
《洗冤集录》卷之四 三十一 扎口词
宋·宋慈
240
2011-01-02
卷之四 三十一、扎口词 【原文】 凡抄扎口词,恐非正身,或以它人伪作病状代其饰说,一时不可辨认。合于所判状内云:“日后或死亡,申官从条检验。”庶使豪强之家,预知所警。 【白话文】 凡记录口词,恐怕不是本人,有的是以他人伪作病状,代其饰说,一时不能辨认清楚。应在所判状内申明:日后如或死亡报官,根据..
《洗冤集录》卷之四 三十 针灸死
宋·宋慈
245
2011-01-02
卷之四 三十、针灸死 【原文】 须勾医人,验针灸处是与不是穴道。虽无意致杀,亦须说显是针灸杀,亦可科医“不应为”罪。 【白话文】 必须拘提医生检验针灸处是不是穴道,虽然是无意致杀,也要说显然是针灸杀,也可以科处医生以「不应为罪」。
《洗冤集录》卷之四 二十九 病死
宋·宋慈
369
2011-01-02
卷之四 二十九、病死 【原文】 凡因病死者,形体羸瘦,肉色痿黄,口、眼多合,腹肚低陷,两眼通黄,两拳微握,发髻解脱,身上或有新旧针灸瘢痕,余无他故,即是因病死。 凡病患求乞在路死者,形体瘦劣,肉色痿黄,口、眼合,两手微握,口齿焦黄,唇不着齿。 邪魔中风卒死,尸多肥,肉色微黄,口、眼合,头髻紧,口内有涎沫,..
《洗冤集录》卷之四 二十八 服毒
宋·宋慈
382
2011-01-02
卷之四 二十八、服毒 【原文】 凡服毒死者,尸口、眼多开,面紫黯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俱青黯,口、眼、耳、鼻间有血出。 甚者遍身黑肿,面作青黑色,唇卷发疱,舌缩或裂拆、烂肿、微出,唇亦烂肿或裂拆,指甲尖黑,喉、腹胀作黑色、生疱,身或青班,眼突,口、鼻、眼内出紫黑血,须发浮不堪洗。未死前须吐出恶物或泻下..
《洗冤集录》卷之四 二十七 汤泼死
宋·宋慈
248
2011-01-02
卷之四 二十七、汤泼死 【原文】 凡被热汤泼伤者,其尸皮肉皆拆,皮脱白色,着肉者亦白,肉多烂赤。 如在汤火内,多是倒卧,伤在手、足、头面、胸前。如因斗打或头撞、脚踏、手推在汤火内,多是两后 与臀、腿上,或有打损处,其疱不甚起,与其他所烫不同。 【白话文】 凡是被热汤泼伤而死的,这种尸体皮肉..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末页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文章类别/分类:
全部
,共有
4770
篇文章,
12
篇文章/页,页次:
111
/
398
,转到:
当佰网
【关于·免责声明】
本站使用【啊估文章软件站】网站系统
〖
网站管理员留言簿
〗
闽ICP备08009617号
闽公网安备350628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