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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瓦哈拉尔•尼赫鲁怎么也不会想到,1962年竟然是他人生、事业的顶点,再过两年,他的人生道路就走向终点,而在此之前,他还是印度的独立之父、铁腕总理,在国内享受人们的爱戴,作为不结盟运动和“潘查希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发起者或缔造者之一,他又以公正、和平、无私的面目出现在国际社会,经常在世界各冲突地区作为仲裁人奔走,而这一切到1962年都成了历史。无论是他的声望还是对国际社会及印度政坛的影响在1962年都一落千丈。就是他的身体,也在走下坡路,他的背驼了,走路时也摇摇晃晃。那个精神抖擞、充满朝气的尼赫鲁不存在了。他的国防部长梅农曾这么形容过他:“他垮了,沮丧不堪,因为他耗尽一生精力建立起来的一切,都完蛋了。”
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大的变故?尼赫鲁明白,印度人明白,局外人也明白,那是因为1962年印度和中国之间发生了一次边界战争,印度军队在这场战争中被打垮了,尼赫鲁的一切也就随之完结了。
尼赫鲁也许会想起他曾“厚待”过的中国人,那个诚恳、善良、大度的中国总理周恩来,周曾给过他很多次机会,但他都错过了;也许他会想起他的前任陆军参谋长蒂迈雅,蒂迈雅曾提醒过他,不要试图去激怒中国,但他拒绝了;也许他还会想起英国人,那个该死的英国殖民政府及其在印度的代表麦克马洪,如果不是他随手在地图上划出一条麦克马洪线,也许他就不会挑起这场边界战争;也许他还会想起他的印度子民,如果不是他们狂热的扩张主义情绪,他也许不会被舆论牵着鼻子走,最终走上这条不归路。也许……也许……,如果还有那么多也许的话。
◆殖民主义的遗产
中印边界全长2000公里,分为三段,三段都有领土争议,但争论最激烈的还是东西两段,其中,东段是英国殖民政府留给中、印两国人民的“遗产”,而西段则是尼赫鲁政府继承英印政府的殖民主义政策而制造出来的。
19世纪末,英国加紧侵略西藏。1886至1888年,英国第一次进攻西藏,由于清政府的无能,西藏地方势力较弱,英国提出缔结条约,确定印藏通路和边境通商。1890年和1893年,英国两次强迫中国政府签订《中英藏印条约》和《中英藏印续约》,正式进入西藏。1903年,英国印度总督寇松第二次派兵进攻西藏,1904年,拉萨失陷,清政府驻藏大臣被迫与侵略者订立城下之盟,这就是1904年《印藏条约》,这个条约严重损害中国主权,清政府电令驻藏大臣不得在条约上签字,同时向英国政府提出抗议。但交涉没有结果,西藏逐步沦为英国的势力范围,英国殖民政府在西藏扶植亲英派,进行分裂中国的活动。
1914年,中国政府认为西藏的局势已经非常危急,提议在伦敦召开西藏问题会议。由于英国殖民势力已经控制了西藏地方政权,英国要求西藏政府也派代表与会,地点后来定在印度的西姆拉,这就是所谓的中英藏会议。英方代表是亨利•麦克马洪。此人认为创造和标定边界不是一种科学,而是一门艺术,手杖一挥,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创造出多少种奇迹!他正是以这种态度出席了西姆拉会议,并大手一挥,在中国和印度之间划出一条边界线。这条边界线把中国一块面积大约9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归印度。会上,英国要求中国承认将西藏分成内藏和外藏,中国在外藏将不再享有任何行政权力,实际上外藏将从中国分裂出去。这个举动遭到中国代表陈贻范的反对,但在英国的外交和军事高压下,陈贻范还是在麦克马洪拟定的条约和地图上草签了字。但是,草签和正式签字在国际法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不得到中国政府的批准,这种草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一点,陈贻范清楚,麦克马洪也清楚。果然,中国政府在获悉条约的内容后,立即予以否认,并严厉训斥了陈贻范擅作主张、屈从英国压力的行为。麦克马洪注意到,自此之后,陈贻范的信心就动摇了,麦克马洪被迫在这个已经草签的条约草案上进行修改。如果说陈贻范的草签本来就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话,那么,经麦克马洪修改后的条约草案就更加一钱不值。但是,后来印度政府就是根据这个一钱不值的条约草案,向中国政府提出领土要求的。
麦克马洪这时已经非常清楚,不管他如何施加压力,陈贻范是再也不敢越权行事了。西姆拉会议只得草草收场。伦敦指示,如果中国政府不在条约上签字,就不要同西藏签订双边条约。但发电报时,英国外交部没有一个能签发电报的官员留在外交部值班,结果麦克马洪并没有及时收到这份电报。在这种情况下,麦克马洪就同西藏代表签订了一个条约,声称这个条约对英藏双方都有约束力。签字的时候,他们有意支开了陈贻范。这个偷偷摸摸的举动使英国人自己对这个条约的有效性也产生了怀疑,以致条约长期没有公开。西姆拉会议就这样草草收场了。三方会议最后变成只有两个参加者,公开的三人签字的条约变成只有两个人签字的秘密宣言,另加一份一钱不值的、在签字后又被修改过的地图草案。即使是戴上有色眼睛的法学家也不能承认这些草案、条约、地图具备法律效力。这一点连这出闹剧的导演英国政府本身也不得不承认:西姆拉会议没有产生出中国政府作为缔约一方的任何协定。对此,这出戏的前台主演麦克马洪线也毫不讳言:“在我离开印度前,没有能够使中国政府在三边协定上正式签字,我对此感到非常遗憾。”由于西藏并不是一个主权国家,因此,它与英方的签字就不可能产生任何法律效力,麦克马洪承认:“事实上去年在西姆拉举行的谈判失败了。”
麦克马洪线在法律上是非法的,在划界的原则上也是很随意的。它不符合任何一条划界原则。印度政府后来声称麦克马洪线符合分水岭原则,但是,分水岭原则仅仅是划界中考虑的一个原则,种族、文化原则比起分水岭原则更具重要性,更何况麦克马洪线并不是按分水岭原则划分的。它切断了和阗河水系和雅鲁藏布江水系,从地理上讲,这个地区的南北坡度不大,易于通行,是连接中国新疆和西藏的唯一通道,但再往西行却是高耸入云的喀喇昆仑山脉,极难通行,这一点连印度政府自己也不否认。
正是由于麦克马洪线的非法性,使得这个边界线的炮制者也不敢承认它的存在。1929年出版的《艾奇逊条约集》肯定中国代表没有在条约上正式签字。此后20年中,英国《泰晤士报》出版的地图集也没有标出麦克马洪线,中印边界仍然沿着喜马拉雅山南麓走,这同中国的主张完全一致。只是到1935年,英印政府才提出,要在《艾奇逊条约集》里面收入《西姆拉条约》,在《泰晤士世界地图集》里画出麦克马洪线的位置。为了不引人注目,英国政府还不惜弄虚作假,新版《艾奇逊条约集》第十四卷实际上出版于1937年,却冒充是1929年的版本,而将初版全部收回销毁,英国政府以为这样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西姆拉条约》自它产生之日起就是有效的,但幸运的是,初版《艾奇逊条约集》有一本还存于哈佛大学图书馆。英国政府作伪证的罪行昭然于天下。
也就在1937年,印度测量局开始在地图上标出麦克马洪线,但它并不敢将麦克马洪线作为正式边界,而是注上“未经标界”,但1938年测量局发行的一张西藏地图仍然标明位于麦克马洪线以南的达旺属于西藏,1946年出版的尼赫鲁的《印度的发现》仍然标明印度的边界是沿着喜马拉雅山南麓走的。
英印政府知道这种在书本上偷偷摸摸做手脚的行为并不光彩,也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本否认不了西藏地方政府对达旺长期行使行政权力这个事实。英印政府决定,对达旺地区进行考察,并向居民征收赋税,但当印度巡逻队到达达旺时,西藏地方政府立即向英方提出抗议,要求英方人员撤走。但是,英国殖民者还是逐步用武力赶走了西藏地方当局的管理机构,在达旺等地建立了哨所。
1947年8月14日午夜,印度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宣布独立。尼赫鲁政府继承了英国殖民政权留下来的遗产,包括大英帝国的殖民政策和扩张政策。对此,贡纳尔•米达尔评论道:“每一个新生的政权最初的、几乎是本能的反应,就是紧紧保住遗留给它的那份领土。凡是殖民国家曾经统治过的地方,新兴的国家就一定要统治。”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印度一独立,就接管了英印殖民当局对不丹、锡金的统治,其控制之严密,连英印殖民当局也自愧不如。印度仍然凌驾于尼泊尔之上,并且继承了英国殖民政府在西藏的“权益”,英国驻拉萨代表机构摇身一变,成了印度代表机构。
这个转变几乎看不出来,所有人马原班保留,唯一的变化就是换了一面国旗。当中国政府进军西藏后,印度政府立即作出强烈反应,新德里向中国政府提出一项措辞严厉的抗议,对西藏遭到“入侵”和中国“用武力”解决西藏问题表示“遗憾”。中国在自己的领土上行使主权,印度政府何“憾”之有?至于那条麦克马洪线,也不再羞羞答答,而是昂首走上前台,成为印度的新“国界”。
如果印度的要求仅止于麦克马洪线,那也还罢了。因为中国政府已经表示,尽管麦克马洪线是非法的,是殖民主义留下来的问题,但中国政府仍准备在平等协商的前提下,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共同解决边界问题。但尼赫鲁政权却认为,中印边界已由麦克马洪线划定,中印之间不存在边界问题,无需谈判。1950年11月,在回答议会质询时,尼赫鲁称:“我们的地图表明麦克马洪线是我们的边界,不管地图不地图,这就是我们的边界。这个事实没有变。我们坚持这条边界,我们决不让任何人越过这条边界。”尽管他承认,只有从不丹向东的边境是由麦克马洪线划定的,中印边界的其他地段并未划定,但他还是武断地将印度的麦克马洪线问题上的僵硬立场扩大到中印边界全线。这样,就产生了中印边界西段问题。
中印边界西段同东段的情况完全不同。姑且不论麦克马洪线的非法性,它毕竟是一条在图上画出来的边界线,而在西段,则完全没有这种边界线,只有一条习惯线。习惯线以北历来由中国政府管辖,印度只是到1957年从一份中国画报上看到中国修筑了新藏公路,才于1958年9月向阿克赛钦地区派出了第一支侦察队,对这一地区进行侦察,但随即被中国政府“递解”出境。1958年10月18日,印度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交了一份备忘录,声称新藏公路通过的土地“若干世纪以来就是印度拉达克地区的一部分”,并说这个地区同“印度两千多年的文化和传统有联系,而且已经成为印度生活和思想的密切的一部分”;但是,印度政府却找不到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尼赫鲁9月10日在印度联邦议院的讲话中还说,这个地区“一直没有受到任何的统辖”,“究竟拉达克地区的哪一部分属于我们,哪一部分属于别人,这是一件可以争论的事。这件事决不是一清二楚的。……我不能对一桩不但在今天,而且在一百年以来都存在争议的事情随意采取行动”,但几天之后,尼赫鲁在写给周恩来的信中却说,他所主张的西段边界,如同麦克马洪线一样,“历来是印度的历史疆界”。这一点中国政府自然不能同意。
关于中印之间的边界问题,中国的态度很明确,即中印之间的边界未经划定。历史上,中国中央政府和印度政府之间从未订立过有关中印边界的任何条约或协定,至于说被印度政府视为有国际法效力的“国际协定”——《西姆拉条约》以及麦克马洪线,那是英印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背着中国政府干的,中国政府没有在条约上签字,也从来没有承认条约的有效性,因此,不能作为中印边界的协定,但考虑到各种复杂原因,中国政府认为有必要对麦克马洪线采取现实的态度。中国政府希望能通过谈判解决边界问题,边界问题的存在不应影响两国关系的发展。作为一种临时性的措施,双方应该暂时保持边界的现状。而印度政府则坚持认为,中印之间不存在边界问题,麦克马洪线已经划定了中印边界,对麦克马洪线不容谈判,推而广之,对边界的任何地段都不能进行谈判,因为一旦谈判就可能涉及麦克马洪线。但是,一味拒绝谈判会不得人心,尼赫鲁政府就为谈判规定了一个先决条约:中国应该先承认麦克马洪线,同时接受印度声称的西段边界线,在这个基础上,两国可以就一些枝节问题进行谈判。这是不可能为中国政府所接受的。印度政府这种强硬的立场一开始就关死了谈判的大门,使中印双方都失去了选择的权力,最终导致战争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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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作者:进言 更新日期:2016-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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